湖南郴州:“区块链+信用监管”共建科研诚信
湖南郴州:“区块链+信用监管”共建科研诚信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1095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郴州市着力加强科研监督和诚信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区块链在科研诚信领域的应用,建设科研诚信区块链平台,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加速信用与区块链的融合,用科技赋能信用。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扎紧制度“篱笆”。成立科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聚焦科研诚信建设,以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等为重点,将科研诚信覆盖科技项目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的全过程。修订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全流程一系列管理办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出台《科技项目管理服务行为规范》,明确十种禁止行为及惩戒措施。
二是推进系统建设,筑牢平台“基石”。联合北京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共同建设郴州市科研诚信区块链平台,引入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将科研项目中的各参与方均纳入到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内,相关管理要求可编写为智能合约自动监管,相关数据经多方共识后上链存证,使科研诚信数据具有防篡改、抗抵赖、可溯源的特性。同时,引入科研诚信评估模型,综合利用区块链上已存证的可信基础数据,对各参与对象进行动态科研诚信评估。实现科研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构建涵盖监管机构、科研单位、社会公众三方参与的立体化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推动与“信用郴州”等平台数据共享,形成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限制或禁止其申报科技项目、收回项目资金等。
三是实施诚信承诺,撑起监督“梁柱”。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申报、评审、监督检查、验收等过程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均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约定违背承诺惩戒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科技项目监督检查,组织专家对在研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按时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终止项目实施并回收财政资金。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纳入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后补”,允许外国人入境前采用承诺制承诺补充提交相关证明。
四是创新应用场景,共建诚信“大厦”。在监管部门部署区块链节点,通过将监管规则编写成智能合约,并部署在区块链上,为监管部门提供追溯整个科研活动过程的有效监管渠道,实时监测链上的相关信息,对于不合规的业务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建立起实时监管模式。下一步将深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金融等领域的对接,拓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广泛应用于社会民生、智慧城市、基础建设、数字制造、金融安全等各方各面,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