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政策解读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14 浏览次数:1410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7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政办发〔2020〕32号)(以下简称《行动办法》),现将《行动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疫情发生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持续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4月初在浙江考察时要求,加快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系统推进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订《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二、特色亮点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既是扩大有效需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抓手,也是深化数字浙江建设的重要支撑,还是浙江高质量发展的底座基石,更是“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内容。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体现了“五个结合”的特色。

  一是坚持国家要求和浙江特色相结合,在国家框架基础上,突出浙江特色和未来导向。

  二是坚持短期刺激和长远布局相结合,兼顾短期扩大投资需求和中长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坚持基础建设和创新突破相结合,探索关键技术和管理体制创新突破,以基础建设保障创新,以创新引领基础建设。

  四是坚持新基建和传统基建相结合,统筹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五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技术升级和应用推广,政府重点做好制度供给和平台搭建。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市场为主体,以应用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以协同为手段,培育有效投资新增长点,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二)三大分类。结合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优势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类方案,我省将新型基础设施分为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型基础设施三类。

  (三)四项目标。按照“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启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NI10000计划(“NI”:新基建英文New Infrastructure 的首字母;“10000”:三年投资近万亿元),奋力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先的标杆省份,建成领先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领先的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创建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四项目标都有量化指标要求。其中,到2022年建成5G基站12万个以上,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个左右,率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培育形成10个以上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形成100家以上标杆企业,新建成100家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

  (四)十大行动

  1.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含5G网络、云数据中心、新型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卫星时空信息服务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等7方面,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层。

  2.整体智治设施建设行动。包含智慧公共数据平台、智能化公共卫生设施、智能化应急管理和救援设施、“城市大脑”、数字乡村等5方面,重点突出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实现智能化城乡治理。

  3.生态环境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包含智能化城乡环保设施、智能化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海洋设施、智能化气象设施等4方面,涉及监测设施升级和特定区域新设施布设,推动生态建设理念落地。

  4.交通物流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包含智能化交通设施、智慧物流设施、交通设施智能化融合创新等3方面,以数字赋能交通物流设施。

  5.清洁能源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包含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综合能源服务设施、充电桩网络及平台、智能化油气设施等4方面,突出能源发展的绿色高效、新老协调。

  6.幸福民生设施智能化建设行动。包含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文旅、智慧社区、智慧金融等6方面,以数字赋能幸福民生,打造浙江现代文明生活新标杆。

  7.重大科研设施建设行动。包含大科学装置、国家和省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3方面,是支撑科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基础。

  8.产业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包含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平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2方面,是构筑新基建产业新生态的重要抓手。

  9.产业融合发展行动。包含做大做强新基建产业链、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应用、高端产业平台数字化等3方面,是推进新基建与产业发展协同融合、实现价值提升的重要举措。

  10.应用场景创新行动。包含建立应用场景“空间站”、创新应用场景供给方式、推广最佳实践等3方面,是鼓励开拓创新、从应用端带动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发力点。

  十大行动中,每一个行动都有具体指标和量化目标。

  (五)五项保障。针对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省深化数字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加强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强化规划项目支撑,编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配套专项规划,建立“与时间赛跑”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三是加强数据安全共享,建立健全政府数据的开放机制,企业数据的交换机制,强化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性项目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五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5G网络接入服务和5G基站审批“一件事”改革为突破口,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审批模式。

  政策文件:《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