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根基
甘肃兰州: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根基
发布日期:2023-01-09 浏览次数:978
2022年,兰州市全面推进清廉兰州建设,将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积极推进我市参与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目前,兰州市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从2022年5月的第27位跃升至10月的第6位,共提升21个位次,为历史最好成绩,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以来,兰州市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进一步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夯实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根基。
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明确信用监管工作路径。2021年1月,兰州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明确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截至目前,兰州市已有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教育局等28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80余份信用制度文件,为规范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奠定制度基础。
以分类监管为抓手,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以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公平公正、保障权益为原则,依据国家推送的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结果,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科学、有效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以优化环境为宗旨,全面提升城市竞争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的市场环境,全力打造“诚信兰州”城市品牌,营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逐步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截至目前,已在税务、社保、医疗保障等26个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