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为2.67万户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北京:今年为2.67万户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999
为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在2023年开展为期一年的信用提升行动,多措并举助力市场主体增信、提质,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北京丰利航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丰台区的公司,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问题,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后,获知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进行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修复,企业在线上发出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很快受理,通过电话指导企业对申请材料中的问题进行修改后,很快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表示:“以前现场办理从领表、填表、准备材料、退回修改等需要往返多次,开通线上信用修复后,办理时效快多了,现在2天内就能受理,手续简化,操作简单,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打电话指导修改问题,提示补充材料,无需反复跑腿,大大节省了企业时间,为企业重塑信用,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助力。”
为2.67万户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市场监管部门畅通线上线下修复双渠道,对于能够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的企业主体,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简化信用修复材料。同时,全面压减信用修复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探索推进“在线申请+数据核查”的修复方式,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办、零见面”,助力主体重塑良好信用。
2023年以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已为2.67万户市场主体开展了信用修复,其中,通过线上途径为市场主体节约“跑腿”时间3100小时。同时开展“国家信用网”“北京信用”“信用中国”多平台行政处罚信息联动修复机制,建立“多口受理、协同处理、一次办成”机制,市场主体可实现“一次申请,同步撤下”,今年以来已通过数据共享互认,为10112家企业修复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设置信用惩戒“缓冲期”
市场监管部门将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在年报公示、信用惩戒、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环节,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和指导。
同时,设置信用惩戒“缓冲期”,对于首次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不予执行有关信用惩戒措施或实施相关行政处罚,对因受灾情影响暂时失联的经营主体,可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对18.1万户主体暂缓实施信用惩戒措施,10285户市场主体在缓冲期内主动进行了报送,避免信用受损。
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一般状态信息有误,或重要信息中存在非主观故意的明显错误的,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允许修改,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即时信息自我纠错,今年已有693户次主体主动自我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