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1344
为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促进测绘单位诚信自律,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近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台《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省测绘单位信用信息的发布、更改、增加、删除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
《办法》规定,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测绘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应当列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一)被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被判定不合格,并在限期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三)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被判定为批不合格的;(四)对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例行保密检查被判定为不合格,并在限期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五)在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七)其他测绘活动中具有违法行为的。对列入黑名单的测绘单位,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监管。
《办法》还对信用激励、异议信息处理等做了规定。相关信用信息将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和省信用管理平台公开发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