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新增“老赖”250万
2020年我国新增“老赖”250万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1377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年10月开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公示惩戒措施,至今已有8年。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企查查大数据研究院推出《2020年失信被执行人风险数据报告》,聚焦个人类型的失信被执行人,数解我国社会信用管理现状。企查查数据显示,近8年来,我国共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578万(注:本文中所涉及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单位均为“人次”,下同)。2020年,全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同比下降15.6%,其中浙江、河南、广东分别以29.71万、29万、22.19万排名前三。而在基于各省总人口的“失信密度”排名中,浙江每万人就有42个现存失信被执行人,在所有省份中排名第一,宁夏、河南紧随其后,吉林则是“失信密度”最低的省份,每万人中仅有4个失信被执行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卓有成效:2020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同比下降15.6%
企查查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我国共新增失信被执行人1578万。2013-2015年,每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在200万以内,2016-2020年,年新增数量均超过200万,2019年新增最多,数量接近300万。
从年度趋势来看,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比数据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2020年,同比下降15.6%。由此表明,国家在保证执行力度的前提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近8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数量TOP3省份:浙江、江苏、河南
从近8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的总数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浙江、江苏、河南位居前三,分别新增199.64万、160.36万、148.96万;海南、青海、西藏排名最末,分别新增4.53万、2.08万、0.66万。
值得注意的是,近8年来,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总数在百万以下的省份有25个,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总数在20万以下的省份有9个。
2020年我国新增“老赖”250万,浙江、河南、广东最多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49.84万,从省份分布来看,浙江、河南、广东三个省份数量最多,分别新增29.71万、29万、22.19万。海南、青海、西藏三个省份的数量最少,分别新增1.09万、0.55万、0.26万。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在10万以下的省份共有24个,占比高达77.4%。
河南、浙江、广东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数量最多,福建、北京社会信用管理成绩显著
根据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7年发布的声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最短2年,最长5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就会从黑名单中删除,撤销“老赖”称号。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河南、浙江、广东,现存数量分别有24.91万、24.86万、20.61万,均低于2020年新增数量。从同比数据来看,有15个省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尤其是福建、北京,同比下降率分别高达35.9%、22.8%。
浙江宁夏河南位列“失信密度”前三,25省份“失信密度”少于20人
由于各省份的人数不同,也就导致了“失信密度”有所不同。我们将各省份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存数量除以常住人口数量,得到各省份每万人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将此定义为“失信密度”。企查查数据显示,浙江、宁夏、河南是“失信密度”最高的三个省份,浙江每万人就有42个失信被执行人,宁夏每万人就有32个失信被执行人,河南每万人就有26个失信被执行人。湖南、西藏、吉林是“失信密度”最低的三个省份,湖南每万人仅有7个失信被执行人。西藏每万人仅有6个失信被执行人;吉林每万人仅有4个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密度”(每万人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在20人及以下的省份有25个,“失信密度”在10人及以下的省份有12个。
通过《2020年失信被执行人风险数据报告》,我们发现多数城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卓越成绩,2020年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同比下降15.6%,有15个省份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表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正不断提升。而企查查App等互联网大数据企业征信平台的上线,也让全国各地的“老赖”信息更为透明,助力我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