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次数:13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41号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