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13 浏览次数:12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
渝府办发〔2021〕1号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协同推动川渝两地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经两省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同向发力。推动川渝两地政策协同,促进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用,推进区域创新,联合开展重大问题攻关,共同完善“放管服”政策体系,形成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坚持协调发展。突出重庆、成都两个中心城市的协同带动,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推动融合发展和跨界区域合作,交流推广创新经验,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
——坚持互惠共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整体谋划,放大改革创新叠加效应,营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发展环境,构建共商共建、共促共进、合作互利的开放发展新体制。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2—3年时间,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统一,数据平台共享互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基本全覆盖,协同监管合力增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提升,行政壁垒逐步消除,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发展全局的能力全面提升。
二、放出活力,共同打造一流市场环境
(四)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衔接机制,持续优化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招商引资、投融资、人才招引、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制定统一协同的市场准入规则,全面清理规范与市场一体化不相符的相关政策。协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照后减证”。允许合作园区内企业自由选择注册地。协同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登记档案智慧查询系统,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网上自助查询企业注册档案,探索推进成渝地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主体数据共享运用,共同编制发布市场主体数据分析报告。
(五)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推动两地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共同争取更多金融创新产品在两地先行先试。推动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逐步完善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推动建设川渝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培育各类产权交易平台,探索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和跨省交易制度。共同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区域内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市场化配置。
(六)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区域性营商环境发展指标,共创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优势,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登记材料互认,完善两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提升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水平。共同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协同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出入境便利服务等改革,推动外国人工作证互认,鼓励两地“高精尖缺”外籍人才跨区域创新、创业、兼职。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区域合作,推进一定区域内货物流与单证流、信息流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企业办理跨区域通关业务流程,实现两地互为口岸和属地的快速通关。在外贸外资、服务业开放、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等方面共同向上争取更大力度的赋权赋能。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建立两地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仲裁调解等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共建知识产权运营大市场,协同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共享知识产权服务和海外资源,共同培育两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强知识产权金融领域协作,共同争取建立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国际交流活动。
(八)共建人力资源市场。共同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标准规范,联合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论坛、博览会等大型交流活动,推动人力资源、就业岗位信息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整合发布,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等互认互准制度。加强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协同管理,建立川渝人力资源专家库,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三、管出公平,推动事中事后协同监管
(九)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探索建立投资贸易、生态环境、客货运输、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统一监管标准。统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协同建设安全满意消费环境。
(十)构建风险安全监管体系。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分类监管、协同监管、智能监管为基础,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实现相关监管信息联网共享,提高监管严密性、有效性和时效性。推进重点领域协同防治,对金融、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严格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共同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
(十一)加强区域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区域信用建设合作,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共同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失信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推动信用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推动“信易+”惠民利企场景互认。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信用骨干服务机构。
四、服出便利,大力推进无差别政务服务
(十二)推动政务服务“川渝通办”。以“跨省通办”为基础,制定跨区域服务事项清单,打造“川渝通办”特色事项。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同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相统一,编制规范化办事指南,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原则,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持续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优化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同步建立受理本地申请、收取异地来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等机制,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十三)完善跨区域服务模式。开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网上政务服务专区,积极推动四川省、重庆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天府通办”“渝快办”等有关移动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川渝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自建业务系统与两地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通系统数据通道,推动用户身份跨省市互认、移动端跨区域服务自动切换,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开设“川渝通办”窗口,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提供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对不同群体提供多样化、便利化办事服务,满足差异化需求。
(十四)强化数据交换共享。两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职责时提出数据共享申请的,除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外,各类数据一律共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两地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接,梳理编制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并动态更新,统一规范数据共享申请条件,促进区域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统筹调动、创新应用和共享开放,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持续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依法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向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共享。聚焦政务服务、医疗教育、公共交通、文体旅游等各种领域,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互认互信、共享应用。
(十五)推动公共服务普惠便利。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强与国家、行业标准衔接,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区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协作机制,构建两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公交、社保、医保、文化等领域“一卡通”。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持续优化异地住院直接结算,逐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推进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探索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制度,推进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深化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和互认互贷。加强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方面合作发展,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五、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两省市政府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两省市政府办公厅要发挥好枢纽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组织川渝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对接合作,设立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共同研究改革中重大合作事项,协商解决改革中重大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督促工作落实。
(十七)健全推进机制。川渝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负起主体责任,健全机制、制定计划、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引导企业群众参与改革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十八)加强法治保障。两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梳理“放管服”改革各领域存在的政策障碍,列出清单,对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完善。
(十九)抓好督促落实。两省市政府办公厅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跟踪分析,动态掌握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强化台账管理,对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进行激励表扬,对进度推进滞后的进行点对点督促提醒,对问题整改不坚决、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