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四个聚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四个聚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次数:1101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4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有关情况,并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回应市场关切。
孟玮表示,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经到了系统总结过去经验、全面部署未来工作的阶段。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并提出了具体工作部署,这是指导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的落实工作,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
一是聚焦难点堵点,促进经济循环高效畅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科研学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合同履约、纳税申报、社会保障、消费环境、生态环保、国际贸易、对外投资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提高重点领域违法失信成本,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聚焦小微融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能力。关键是要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难以获取的问题。通过搭建平台、共享信息、创新产品、政策激励等方式,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三是聚焦承诺评价,提升信用监管综合效能。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更大范围推广和使用信用承诺,逐步形成履约践诺的闭环跟踪机制。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这项工作,建立以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和地方政府信用评价为补充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信用评价状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四是聚焦法治规范,夯实信用体系制度基础。加快推动出台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水平。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确保各种信用措施的使用依法合规。
此外,在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方面如何发挥作用时,孟玮表示,《通知》对各地方、各金融机构落实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是推动做到“四有”。一是有载体。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各省要依托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省级节点,与国家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省内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供有利载体。二是有数据。加大力度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在加快国家层面数据“总对总”对接的同时,推动各省加快本辖区信息共享,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扩大信息归集范围,拓展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三是有产品。推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数据质量和产品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努力提高信用贷和首贷占比。四是有支持。推动各地积极出台务实管用的支持政策,比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补贴等优惠政策,通过平台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