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解读
《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次数:1138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仍面临较多困难和挑战。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对信用信息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作出统筹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结合我省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从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管理使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明确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缴纳、不动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实现涉企信用信息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共享共用。
(二)构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体系。从加快建设省级节点、完善发展地方平台、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加强平台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明确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提供公益性、基础性信息服务;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从完善激励补偿机制、创新金融监管机制、优化审批制度流程、增加信用贷款投放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风险缓释或风险补偿机制。明确用足用好普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四)提升企业融资服务质量。从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推进政银企全面对接、创建融资信用服务试点、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提出进一步完善“政采贷”“科技贷”“工程贷”“合同贷”“订单贷”等产品服务机制;通过创建一批融资信用服务工作试点示范区,总结形成一批有特色、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围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出了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系统性举措,着力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加快构建河北新发展格局、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